未成年违反交通规则被机动车撞了会怎样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分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责任划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由于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责任认定上,不能简单地因为其违反规则就完全承担责任。一般会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比如机动车的行驶状态、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等。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那么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事故造成未成年人受伤,那么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费用首先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另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监管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疏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