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中‘重大过错’该如何理解?


在军婚中,对于“重大过错”的理解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和重要意义。军婚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一种婚姻关系,这是因为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要使命,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法律也并非一味地保护军人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当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时,法律会给予非军人一方相应的保障。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就为我们理解军婚中的“重大过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过错”呢?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对婚姻关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长期的折磨、摧残,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遗弃则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和吸毒不仅会严重损害个人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家庭经济的困难和破裂。如果军人一方有这些恶习,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改正,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情况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也可能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认定。例如,军人一方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可能被视为重大过错。 总之,军婚中的“重大过错”是一个相对明确但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的法律概念。在处理军婚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重大过错”,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军婚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