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还需要进行结婚登记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一起了,周围人都觉得我俩像夫妻。但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种未婚同居 的状态下,还有没有必要去进行结婚登记。登记和不登记会有啥不同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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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是否需要进行结婚登记,这需要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权益保障等多方面来分析。
结婚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从法律保障角度看,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财产方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进行分割。而未婚同居关系,法律上并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双方的财产关系通常按照一般共有关系处理,举证和分割相对复杂。
在人身关系上,合法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未婚同居者,除非有遗嘱等特别约定,一般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此外,在生育、子女抚养等方面,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子女权益保障更加明确和直接。虽然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从法律保障和权益维护的角度来说,未婚同居者进行结婚登记是很有必要的,它能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和相关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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