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结婚有孩子,要“离婚”怎么办?
我和对象没登记结婚,但有了孩子,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这些问题,也不清楚在法律上该走什么程序,心里很着急,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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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登记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因为“离婚”是针对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而言的。这种没登记结婚但有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这和婚生子女的处理原则是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这里的类似情况即结束同居关系)而消除。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判断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分配。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等情况,通常会平均分配。这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那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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