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六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提离职能否要求老板赔偿?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六个月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打算离职,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能不能要求老板给我赔偿。我不太懂法律,也担心老板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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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有权利要求老板给予赔偿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劳动用工的关系,比如你在公司正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公司给你发放工资等,这就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工作了六个月,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到你离职时,这五个月的时间,老板都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也就是说,除了原本该给你的工资,老板还要额外再支付你五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当你提出离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老板拒绝支付赔偿,你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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