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卖出去是否能定为销售假药罪?

我手里有一批药,本来打算卖,但是还没卖出去就被查了。我想知道,这种还没卖出去的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销售假药罪啊?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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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假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有卖出去是否能定为销售假药罪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销售假药罪的概念。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对于没有卖出去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要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来看。从法律规定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法条并没有明确要求假药必须卖出去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假药没有卖出去,也可能被认定为销售假药罪。这是因为,销售行为并不单纯以成功交易为认定标准。如果行为人已经实施了销售假药的预备行为,比如为了销售假药而采购、储存、宣传等,并且这些行为已经使假药处于随时可能流入市场的状态,就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的未遂。例如,商家已经将假药摆上货架准备售卖,或者已经与买家达成了销售意向,只是还未完成交易,这种情况下,虽然假药没有实际卖出去,但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为销售假药罪。 另外,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还要考虑行为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如果假药本身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即使没有卖出去,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比如一些假药可能会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或者含有有害物质,即使没有实际销售给消费者,其存在本身就具有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没有卖出去也有可能被定为销售假药罪。法律关注的不仅仅是交易结果,更注重行为的性质和潜在的社会危害。所以,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假药,都存在触犯法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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