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专利是否侵犯了专利权?


使用他人专利不一定侵犯专利权,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侵害的对象要是有效的专利。如果实施的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那就不构成专利侵权。比如说,某项专利已经过了保护期限,那大家就可以自由使用相关技术了。 其次,必须有侵害行为发生,也就是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再者,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侵权行为。要是只是个人非商业性使用,比如为了自己学习、研究等目的使用他人专利,一般不构成侵权。 另外,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 不过,也有一些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比如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等情况。 相关概念: 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