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家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要判断夫妻双方在家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不过又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般而言,在家签订的离婚协议要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协议。比如,如果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逼迫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很可能因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 二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恶意转移给他人,或者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是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双方在签订协议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处于醉酒、神志不清或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状态,那么该协议的效力也会受到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家签订的离婚协议满足上述有效条件,它也并不立即生效。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之后又反悔,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离婚协议就不生效,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