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具有怎样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他们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进行约定而达成的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首先是对内效力。一旦夫妻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那么在夫妻之间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例如,协议约定婚后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夫妻内部,这套房产的归属就按照协议来确定。即使在离婚时,也需要依据该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是对外效力。这方面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那么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就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这里的关键是第三人要‘知道’这个约定。在实践中,这就需要夫妻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第三人知晓该约定。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然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非签订了就一定有效。要使其有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协议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协议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证据效力。 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谨慎对待。最好在签订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涉及到与第三人的经济往来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循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