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具有怎样的效力?
我和我爱人打算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我们的财产归属进行明确。但我不太清楚这样的协议签了之后有多大的效力,是双方签了就一定有效吗?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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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他们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进行约定而达成的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首先是对内效力。一旦夫妻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那么在夫妻之间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例如,协议约定婚后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夫妻内部,这套房产的归属就按照协议来确定。即使在离婚时,也需要依据该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是对外效力。这方面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那么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就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这里的关键是第三人要‘知道’这个约定。在实践中,这就需要夫妻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第三人知晓该约定。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