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么样?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正式办手续前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但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协议是否有效,万一之后有纠纷就麻烦了。想了解一下,离婚前签的这种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呀?
展开


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精神正常、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在签订时从民事行为的角度是有效的。 然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又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表明,如果双方签订协议后,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财产分割协议就会按照约定生效并执行。 但如果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最终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当然生效。因为离婚是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没有完成离婚这个程序,协议可能就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按照协议内容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所以,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关键要看是否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以及协议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