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百姓宅基地没发下来,村里有义务吗?

我申请了宅基地,但是一直没发下来。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想问问,遇到这种宅基地没发下来的情况,村里有没有义务帮我解决或者给我个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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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问题
  • #村集体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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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村里对于老百姓宅基地没发下来是否有义务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的相关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虽然审批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但在整个宅基地申请和管理过程中,村集体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般来说,村集体有一定的义务。一方面,村集体是宅基地的所有者代表,对于村民的宅基地申请,村集体有初步审核的责任。村集体需要核实申请村民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等。如果村集体没有认真履行初步审核义务,导致村民的申请在后续审批中出现问题,那么村集体就存在一定过错。 另一方面,村集体有协助村民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在村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村集体应该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给乡(镇)人民政府,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如果村集体拖延上报材料或者不配合工作,影响了宅基地的发放,那么村集体也是有责任的。 然而,如果宅基地没发下来是由于村民自身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过程中正常的程序延误等非村集体原因导致的,那么村集体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即便如此,村集体也应该向村民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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