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哪些方式成立涉外经济合同?
我最近在和外国企业谈生意,想签涉外经济合同,但不清楚合同成立的方式。我担心如果合同成立方式不对,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给自己带来损失。所以想问问,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成立涉外经济合同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涉外经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涉外经济合同而言,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更为妥当。因为涉外经济合同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合同履行可能跨越不同国家,情况相对复杂,书面形式能更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除了书面形式外,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行为表明了订立合同的意愿并且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也可以成立。例如,外国企业按照双方口头约定向中方企业发货,中方企业接收货物并进行了使用或销售,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合同已经成立。不过这种以行为成立合同的方式在涉外经济交往中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所以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涉外经济合同,可能还需要经过审批等特定程序才能成立。比如涉及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的合同,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这是为了维护 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在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同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成立涉外经济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行为成立等,但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可以用手机申请离婚办理吗
家人犯法了可以去派出所了解案情吗?
哪些不能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依据?
交通事故索赔一般需要进行几次?
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意味着什么?
发票开错了是否可以重开?
医保卡可以定点几家药店?
个税申报子女教育终止时间该怎么填写?
电子印章领取后如何使用?
租别人门面付了款后可以退吗?
大学生办社保卡有哪些利弊?
劳务派遣许可证好办吗?
异地是否可以打印户口簿本人页?
抢劫罪报案后多久能完成立案?
酒驾拘役后多久会执行?
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可以缓刑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时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诉前保全的结果是怎样的?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