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楼,婚内有一子,离婚时怎么算?
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楼,现在和配偶有一个孩子,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婚前买的楼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完全归我,还是会和配偶、孩子有分割关系呢?我很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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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结婚前购买的楼在离婚时的归属和分割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如果这套楼是你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你个人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套楼通常是完全归你所有,不会进行分割。 但要是你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虽然楼的产权可能登记在你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对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孩子,一般情况下,孩子不参与房产的分割。不过在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孩子的权益。例如,在确定抚养费时,会考虑双方的收入、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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