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婚前买的,离婚后怎么算?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很担心这套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呢?我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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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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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和分割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情形一: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是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从财产性质上,这套房子从购买时起就只属于购房者个人,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仍然归购房者所有。 情形二: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形三:婚前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婚前购买,但登记行为可以看作是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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