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清楚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后会怎么分配,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一部分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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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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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小李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归小李所有。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张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房产证上是小张的名字。离婚时,如果两人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小张,剩余的贷款也由小张偿还,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时,双方都有出资,但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未登记名字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若能证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要是婚前买房时,双方共同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配,通常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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