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归谁?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到底归谁呢?是完全属于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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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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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额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依然归购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然后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的产权可能是婚前购买方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依据相关法律解释,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但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时候需要看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的协议。如果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出资比例等因素来进行分割。如果有协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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