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的楼,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和老公结婚后,现在打算离婚。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这房子和其他财产会怎么分配,我能分到一部分吗?我挺担心自己权益受损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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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男方买的楼,婚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楼房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通常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就付清了房款并拿到房产证,且只写了自己名字,离婚时房子还是归男方。 其次,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可能会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再者,如果房子是婚后男方购买,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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