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属于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别人已经注册了某个商标用于某类商品,而你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了一模一样的商标,这肯定是不行的。例如,甲公司注册了“美味可乐”商标用于碳酸饮料,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碳酸饮料上也使用“美味可乐”商标,这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其次,该条第二项指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近似”商标可能在字体、读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相近,“类似商品”则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比如,甲公司的“大白兔”奶糖很有名,乙公司生产奶片使用“大白兔”商标,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这是甲公司的产品,这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再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同样构成商标侵权。即使你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但只要该商品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你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如果你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零售商从一个不正规的渠道进货了一批带有侵权商标的服装进行销售,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另外,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属于商标侵权。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称等商标相关信息的物品。比如,有人私自制作带有某知名品牌商标的标签并进行销售,这就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最后,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反向假冒”行为也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例如,商家将某品牌的商品买来后,撕掉原来的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再进行销售,这会损害原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总之,商标侵权的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在日常经营和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