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种有名合同指的是哪些?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买卖合同,这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它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比如您去商场买衣服,商场把衣服的所有权给您,您付款,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买卖合同。相关法律依据在《民法典》第九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这是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供电(水、气、热力),用电(水、气、热力)人支付费用的合同。像您家里每个月交水电费,就是基于这个合同关系。规定在《民法典》第十章。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比如您把自己闲置的书籍送给朋友,就是赠与合同。依据在《民法典》第十一章。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常见的比如您向银行贷款买房,就会签订借款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十二章。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比如在一些商业合作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保证人,就会涉及保证合同。在《民法典》第十三章有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您租房子住,和房东签订的就是租赁合同。依据在《民法典》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些企业为了获得大型设备的使用权,会采用这种方式。规定在《民法典》第十五章。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在商业贸易中比较常见。相关内容在《民法典》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比如您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就是承揽合同。依据在《民法典》第十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大型建筑项目都会涉及这种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十八章。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比如您坐火车出行,就是运输合同关系。在《民法典》第十九章有相关规定。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在科技领域应用广泛。依据在《民法典》第二十章。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比如您去超市存包,就是保管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一些企业会租用仓库来存放货物,就会签订仓储合同。相关内容在《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比如您委托律师帮您打官司,就是委托合同。依据在《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了解这十五种有名合同,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