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听说有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说法,但不太清楚这俩到底是啥。想了解下它们具体指什么,有啥区别,在法律上是咋规定的,这样我好判断对方是不是违约了,我该咋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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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还没到的时候,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三个月后交货,可一个月后甲就明确告诉乙自己不会交货了,这就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让对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将不履行合同。 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情况。拒绝履行就是合同到期后,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届满但一方没有按时履行;不适当履行则是履行的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预期违约,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发生后,违约方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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