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有什么区别?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听说有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这两种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万一以后遇到合同违约的事儿,我也好心里有数。所以想问问这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的区别到底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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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是合同违约中的两种不同情形,它们在违约时间、违约表现形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违约时间。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到了合同规定应该履行的时间,一方却没有按照约定去做。比如,甲和乙约定在3月1日交付一批货物,到了3月1日甲却没有交货,这就是实际违约。而预期违约则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甲和乙约定6月1日交货,但是在5月1日甲就明确告诉乙自己不会交货了,这就属于预期违约。 其次是违约表现形式。实际违约主要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拒绝履行就是完全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迟延履行是指虽然履行了义务,但是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不适当履行则是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的要求。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一方明确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默示毁约是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让对方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最后是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实际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对于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不用等到履行期限届满,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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