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来看,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是指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计算机系统或相关存储设备中的各种信息。这些资料可以涵盖多种类型,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性质和保护规定。 首先,计算机存储的资料可能包含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其次,计算机存储的资料也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另外,计算机存储的资料还可能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一系列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 总之,计算机存储的资料在法律上有多种属性和对应的保护规则。在处理和使用这些资料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