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布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资金链好像出了问题,各种欠款也还不上,感觉情况不太妙。我想了解下,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是宣布破产的话,得满足什么条件呀?是只要还不上钱就算破产,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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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布破产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里的不能清偿,简单说就是公司对那些到了还款期限,债主来要债的债务,因为没有能力还钱,实在还不上了,这是一种客观的财产状况,也叫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其次,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也就是把公司所有能值钱变现的东西加起来,都不够还欠的所有债,或者很明显能看出根本还不上。
法律依据是《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此外,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这种情况下也符合破产条件相关情形。
相关概念:
不能清偿: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资不抵债:公司的资产总价值低于公司的债务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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