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殊防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直接拿凶器要伤害我,我为了保护自己还手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手构成特殊防卫吗?特殊防卫的构成要件具体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特殊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殊防卫,也被称为无限防卫权,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形下可采取的一种强有力的防卫手段。当公民面临某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采取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下面详细介绍特殊防卫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起因条件。这要求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像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都在此列。这里所说的暴力犯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手段,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构成直接且严重威胁的犯罪行为。例如,在大街上遭遇持刀抢劫,抢劫者的行为就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满足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是时间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也就是说,当暴力犯罪已经开始,并且还在持续进行中,公民才能实施特殊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比如犯罪人已经停止攻击并逃离现场,此时再对其进行攻击,就不属于特殊防卫了。例如,在强奸犯罪中,犯罪人已经完成强奸行为并准备离开,受害者再将其打伤,就不符合时间条件。 再者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防卫。比如,在面对抢劫时,只能对抢劫者本人采取防卫措施,而不能为了阻止抢劫去伤害旁边无关的路人。 最后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图。这意味着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目的。例如,在冲突中,一方原本就想借机伤害对方,然后故意激怒对方,使其实施暴力犯罪,再以特殊防卫为由进行反击,这种情况就不具有防卫意图,不能构成特殊防卫。 总之,特殊防卫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而设置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必须严格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才能成立。公民在行使特殊防卫权时,要准确判断是否满足这些条件,避免因不当防卫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