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收强制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是什么?

我在做生意,最近涉及到一些税务方面的问题。听说有税收强制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但是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是什么。我想知道这两种措施具体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使用,对我们纳税人有什么影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税收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强制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都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而采取的行政手段,但它们在概念、适用条件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存在差异。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体措施有: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此外,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税收保全措施是一种预防性措施,是在纳税期之前采取的;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仍未缴纳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制征收措施。这两种措施的目的都是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但适用的阶段和具体操作有所不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