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分录的规范有哪些?


会计凭证分录规范在会计工作中至关重要,它确保财务记录准确、清晰且符合法规要求。 首先,摘要必须全面准确地描述所记录的交易事项。摘要内容要详实全面,例如报销凭证,需注明是谁报销、什么时间、用于什么事项以及费用性质,像“张三报销4月份巡店交通费” 。摘要用语要严谨规范,报销人应写明实际报销人,会计凭证中的人名都要用全名,不能用职务代替;有往来关系的单位名称尽量用全称,涉及债权债务确认的,必须使用对方全称或全名,避免混淆。此外,摘要要尽量反映会计人员进行交易事项的确认或会计估计的思路,特别是调账凭证,要说明补提原因、补提期间等信息,如“因房租合同延迟签订,补提2012年1月租金摊销”。 其次,会计凭证借贷方科目数量的使用有限制。允许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这里的借贷科目指“末级科目”),“一”是指在借方或者贷方,只允许出现一个“末级科目” ,“多”是指在借方或贷方,可以出现多个“末级科目”。比如借:管理费用-市内交通费100,贷:库存现金100;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200,贷:库存现金200 ,此分录记录两笔报销业务,有两个借方末级科目,一个贷方末级科目。同时,过渡科目不允许在一个凭证内进行结转,例如借:库存商品200,贷:生产成本200;借:主营业务成本200,贷:库存商品200 ,这个结转过程需分两个会计凭证处理,因为多借多贷凭证会导致查询明细账时“对方科目”混乱,不利于正确使用明细账。 《会计法》规定,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不合法,须更正: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写;未依规定程序编制;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应记载事项未记明;应经各级人员签章而未签章(若各单位主管已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则记账凭证可以不用签章);有记载、计算错误,而未遵照规定更正;其他与法律、企业规章不合的情况。这从法律层面保障了会计凭证分录规范的严格执行。 相关概念: 末级科目:是会计科目中最底层的科目,它不再细分下级科目,直接用于记录具体的经济业务。 过渡科目:是用于会计核算中,在经济业务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时使用的科目,起到中间桥梁的作用,如上述例子中的“库存商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