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能争取到什么?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能争取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看哪一方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再者是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例如,若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家务劳动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主要承担了照顾家庭、抚养孩子的责任,另一方则专注于工作,那么在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