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民事案件的受理是有明确范围规定的,并非所有纠纷都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情况。 首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像买卖毒品的合同,这类纠纷法院不会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由刑事法律来调整,而不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其次,涉及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纠纷。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体现。例如,行政机关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企业对此不服,这属于行政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类纠纷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非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者,单位内部的管理纠纷。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安排等问题,通常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范畴。比如,公司对员工的岗位调动、绩效考核等决定,员工对此有异议,一般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些纠纷可以通过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劳动争议调解等途径解决。当然,如果涉及到劳动合同纠纷等符合劳动争议受理条件的情况,应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另外,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土改遗留的房屋纠纷等,由于其形成的历史背景复杂,且往往涉及到当时的政策规定,这类纠纷通常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一般需要通过相关的政策渠道来解决。 最后,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例如,劳动争议纠纷,在我国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未经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又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先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总之,了解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情况,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当遇到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纠纷的性质,并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