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

我在做公司财务工作,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不太清楚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比如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无偿赠送他人这些情况,是不是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呢?想明确一下具体包含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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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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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简单来说,有些业务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销售,但在税务上要当作销售来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货物交给别人帮你卖,虽然货物没直接卖给消费者,但税法上认为这也算销售。 二是销售代销货物;帮别人卖东西,卖出去了,在税务上也当作你自己的销售行为。 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比如总公司把货物移到外地的分公司去卖,就视同销售。 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例如把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建厂房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 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像公司把自产产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就要计算增值税。 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用货物去投资别人的企业,这也视为销售。 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把货物分给股东,同样要当作销售处理。 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比如把货物无偿送给别的公司或个人,也属于视同销售。 此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比如一家装修公司免费帮另一家企业装修办公室,就可能视同销售服务。二是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比如把自己的专利无偿给别人用,可能视同销售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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