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属于捏造事实?
我和别人发生了一些纠纷,对方到处说我做了一些根本没做过的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捏造事实,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行为才算是捏造事实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捏造事实指的是无中生有,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情况或歪曲已有的真实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把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说成发生了,或者把事情的真实样子给改变了。 在刑法领域,有一些罪名涉及到捏造事实的行为。比如诬告陷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捏造事实就是故意编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去告发,目的是让他人受到刑事处罚。 在民法领域,捏造事实也可能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如果有人为了损害他人名誉,编造并传播一些虚假的事情,就属于捏造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判断是否属于捏造事实,关键要看是否有事实依据。如果所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真实发生过的事实支撑,或者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一般就可以认定为捏造事实。而且,捏造事实往往伴随着故意的主观心态,也就是行为人明知是虚假的情况还进行编造和传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