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什么管辖?

我有一家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现在想走破产程序,但不清楚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提出申请,也不知道具体是由什么来决定管辖的法院。我想了解下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规定,以便顺利推进破产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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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涉及到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及处理后续破产程序相关事务。 从地域管辖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债务人住所地”,通俗来讲就是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企业没有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由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方便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业务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也便于债权人等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比如,一家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在A市,那么该企业的破产案件通常就由A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受理。 在级别管辖上,一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不过,有些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体现了在级别管辖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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