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会定什么罪?


恶意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诉讼,从而干扰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我国,恶意诉讼并不一定会直接对应某一个具体的罪名,但根据其具体的行为表现和造成的后果,可能会触犯以下几种罪名。 首先是虚假诉讼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捏造事实”是关键,也就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来提起诉讼。例如,甲为了让乙偿还根本不存在的债务,伪造借条向法院起诉乙,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其次是诈骗罪。如果恶意诉讼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如,丙通过伪造合同和证据进行恶意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骗取丁的大量钱财,这种情况下丙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此外,若在恶意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毁灭、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你遭遇恶意诉讼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