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起诉我,但我觉得他是故意的,没什么合理诉求。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恶意诉讼是怎么认定的,认定的条件和标准都有啥,这样我心里也有数,看看对方是不是恶意起诉我。
展开


恶意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合法形式进行不正当的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从认定条件来看,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恶意,也就是故意通过诉讼来达到非法目的,比如为了损害他人名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比如甲为了让竞争对手乙声誉受损,故意捏造事实起诉乙。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提起诉讼等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 在认定标准上,首先是看提起诉讼的事实依据是否真实。如果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是虚构的,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就可能构成恶意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就是违背了该原则。其次,要看诉讼的目的是否正当。如果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纠纷,而是为了干扰对方正常生活、经营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诉讼。此外,还会考虑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行为,比如是否滥用诉讼权利,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请延期举证、鉴定等。总之,恶意诉讼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