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是什么罪?

我听说刑事案件第八十二条,但不太清楚它对应的是什么罪。我家里人最近收到了相关法律文书提到这个条文,心里很着急,就想搞明白这到底涉及什么罪名,会不会很严重,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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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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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并不是关于罪名的规定,而是关于假释程序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这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了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为: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也就是说,假释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理,只有当法院认定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时,才会裁定予以假释。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本身不对应具体的罪名。如果在法律文书中看到该条文,通常是在假释程序方面涉及到的规定。如果想了解具体的罪名,要去看法律文书中引用的《刑法》分则的相关条文,分则里才是具体规定各种犯罪和相应刑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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