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的行为犯了什么罪?

看了《我不是药神》,对里面主角从印度带回仿制药卖给病友的行为很疑惑,不清楚这在法律上到底犯了什么罪,想知道依据哪些法律条文来判定这种行为的性质,有没有从轻处理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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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主角程勇从印度带回仿制药并销售的行为,主要涉及到的罪名是销售假药罪。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电影中的印度仿制药,虽然在疗效上可能和正版药类似,但由于没有经过我国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进口,按照法律规定,也会被认定为假药。 再看看销售假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销售假药行为,只要实施了销售假药的动作,不管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过,在现实中,像电影里这种情况,虽然从法律条文上符合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这些仿制药确实帮助了很多患者,没有对患者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看病贵、买药难的问题。所以法院在量刑时,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量刑情节,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像电影原型陆勇案,最终检察机关就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主要考虑到陆勇的行为因不是销售行为而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同时也考虑到其行为客观上惠及了众多白血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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