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什么决定?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感觉明明是对方的错,但对方不承认全责。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里,对方全责到底是由什么来判定的呢?是有明确的标准吗?我应该怎么去争取认定对方全责呢?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判定对方全责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通俗来讲,就是看谁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以及这个行为的错误程度有多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这里包含多种情况,比如一方当事人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行、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全责。 另外,如果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方式,来确定事故责任。这些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痕迹、车辆的碰撞位置和损坏情况、监控录像、当事人的陈述等。综合这些信息,交警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这样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