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医生,前不久和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现在整个人慌了神,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我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说,发生医疗纠纷后我具体要怎么做,要遵循哪些步骤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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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生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来处理: 首先,要及时报告。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其次,要保管好相关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再者,积极参与调查和处理。医生要配合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医疗机构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纠纷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原因。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生也要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 另外,要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患者或其家属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如果存在医疗过错,要诚恳地道歉。 最后,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进入法律程序,医生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应诉准备,提供必要的证据和陈述,维护自己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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