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被列为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生效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没有履行义务的这一方就会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旦被列为被执行人,就意味着进入了强制执行的程序。 被列为被执行人后,会面临一系列的情况。首先,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且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比如,如果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划拨相应的款项用于履行义务。 其次,被执行人还可能会受到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被列为被执行人后一定要积极履行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