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裁决书都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裁决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这就是把参与这个拆迁裁决相关双方的信息写清楚,比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这些,要是涉及企业,那还得有工商登记信息等。这能明确裁决是针对谁做出的。 其次是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这里会说明在拆迁过程中,双方是因为什么事情产生了分歧,各自的理由又是什么,像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安置地点有争议等等。 然后是裁决的依据和理由。裁决可不是随便做出的,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以及一些事实情况,来说明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裁决。 还会有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补偿方式可能是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偿金额就是具体给多少钱;安置用房会写明面积多大、在哪里;搬迁期限规定了什么时候要搬走;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就是在过渡阶段怎么安置,过渡多久。 另外,会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期限、起诉期限。这是让当事人知道,如果对裁决不满意,有什么途径可以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在什么时间内可以采取这些行动。 最后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这能体现裁决是哪个部门做出的,以及什么时候做出的,盖章之后就有法律效力啦。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就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房屋拆迁里,就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相关纠纷做出的裁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