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结案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了检察院结案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是这个案子就彻底结束了,不再有后续了吗?还是有其他的含义?我很担心自己后续还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一下检察院结案具体代表着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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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结案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认为案件的处理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和条件,从而结束对该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当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后,如果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检察院会作出结案处理,比如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也会相应结束,这也属于一种结案的情况。 另外,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等不存在错误,或者虽然存在错误但不符合监督条件,也会作出结案决定。例如,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提出抗诉、终结审查等决定,终结审查就意味着该民事监督案件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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