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请事假多次,公司可以开除吗

我怀孕了,因为一些个人事情需要处理,所以请了好几次事假。最近感觉领导对我态度不太好,有点担心公司会不会因为我频繁请事假就把我开除了。想了解在法律上,公司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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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纠纷
  • #孕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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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孕期间请事假多次,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开除的。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是有特殊保护的,公司不能仅仅因为女职工怀孕请事假就开除她。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公司是可以开除的。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以欺骗、威胁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孕妇请事假多次,严重违反了公司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而且对工作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公司有证据能证明这些情况,那么公司有可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就开除孕期请事假多次的员工,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严重失职: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营私舞弊:指劳动者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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