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请事假多次,公司可以开除吗

我怀孕了,最近因为一些家里的事情需要频繁请事假。我担心公司会因为这个开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权利开除我呢?我就是想弄清楚自己在这种状况下的权益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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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仅因为员工在怀孕期间请事假多次就将其开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特殊的保护,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不受侵害。 不过,如果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因以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处于困境时的心理状态,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员工的事假是因合理原因,比如处理家庭突发重大事项等,且按照公司请假流程进行了申请和审批,公司以此开除员工很可能是违法的。若公司违法开除孕期请事假的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则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所以,公司能不能开除怀孕期间请事假多次的员工,关键在于员工请假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法情形。员工遇到公司不合理开除的情况,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 。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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