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申请公租房后离婚会怎样?
我和配偶之前一起申请了公租房,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对公租房会有什么影响。是会收回公租房,还是可以继续居住,或者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很担心因为离婚会失去居住的地方,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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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申请公租房后离婚的情况下,相关的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租房。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在夫妻离婚后,双方中仍然有一方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那么该方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一般涉及收入、住房状况等方面。比如,申请人的收入要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并且在当地没有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等。 若双方离婚后,都不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那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承租人腾退公租房。如果承租人拒不腾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离婚后只有一方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通常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承租人的申请。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这样,符合条件的一方就能继续以自己的名义承租公租房。 此外,对于离婚后对公租房居住权益有争议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来确定公租房的居住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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