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流程商量好了但一直没退房怎么办?
我和房东商量好了退房流程,都谈妥一段时间了,可房东那边就是拖着不给我办退房手续,押金也没退给我。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事儿,是再和房东好好说说,还是采取别的办法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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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退房流程商量好却一直未完成退房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首先,这种情况其实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当你和对方就退房流程达成一致时,实际上双方就形成了一个关于退房的约定,这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对原合同的一种变更或者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无论是口头商量好还是有书面的退房约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办理退房,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提醒对方按照商量好的流程完成退房手续。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发送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要明确指出对方已经违反了之前商量好的退房约定,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完成退房手续,退还相关费用等。发送方式可以选择邮政特快专递(EMS),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内容为“关于退房的通知”,这样可以保留送达的证据。 要是书面通知后对方仍然不处理,你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退房约定,退还押金等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之前保留的聊天记录、书面通知、快递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以及你的主张。总之,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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