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因为医生的失误导致我的病情加重了。现在我想要求医院进行赔偿,但我不知道医疗赔偿都包含哪些方面。是只赔我多花的医药费,还是其他费用也能赔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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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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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给予患者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赔偿通常包含的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赔偿。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凭据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这次医疗问题实际花了多少看病的钱,都可以要求赔偿。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也是赔偿的重要方面。它是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样包含在内。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院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伙食补助。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依据就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陪护费也是可能涉及的赔偿内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体现了对患者在治疗期间生活照料需求的补偿。相关规定见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是针对因医疗事故造成残疾的患者。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为残疾患者后续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明确了这一点。 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如果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患者有需要其扶养的人,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些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都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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