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中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利息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有多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助力农户的生产经营。 其次,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也免征增值税。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提供、高校配合,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对其利息免征增值税,有助于降低助学贷款成本,让更多学生能够获得资金支持完成学业。 再者,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对它们的利息收入免税,有利于保障国债和地方政府债的顺利发行,支持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 另外,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具有调节货币供应量、维护金融稳定等重要作用。对这部分利息收入免税,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最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免税政策能够降低公积金贷款的成本,鼓励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改善居住条件。 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等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