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财产?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不善可能面临破产。我想知道公司哪些东西算破产财产,这对后续债务清偿啥的影响很大。我不太清楚到底怎么界定,希望能有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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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的,用于清偿破产债务的全部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家企业或者个人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那些可以拿出来偿还债务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这是对破产财产范围的一个基本界定。 从时间范围来看,以破产申请受理为时间节点。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所拥有的一切财产都属于破产财产范畴。比如,企业的固定资产,像厂房、机器设备等;流动资产,如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等;还有无形资产,像商标权、专利权等,这些只要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都算破产财产。 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如果债务人又取得了新的财产,这些同样也属于破产财产。例如,在这个期间企业完成了一笔销售业务,所获得的收入就应纳入破产财产。 不过,也有一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比如,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因为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债务人,只是暂时由其占有和使用,所以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破产财产的界定对于破产程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也关系到整个破产程序的公平和公正。通过准确界定破产财产,能够合理地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清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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