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同居?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同居的定义是什么。我和对象现在住在一起,周围人都说我们这是同居,但我想从法律角度了解一下,同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有什么具体的界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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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定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不具备婚姻所赋予的法律约束力和保障。 从特征上看,首先,同居的主体是没有配偶的男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还与他人共同居住,那就可能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的问题,比如可能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同居双方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一种法定的程序,只有经过登记,婚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同居关系,法律并没有给予其像婚姻关系那样全面的保护。例如在财产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主要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再者,同居双方是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意味着他们不仅仅是偶尔住在一起,而是在一段时间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相互依赖。 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但与婚姻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了解同居的法律定义,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关系,在处理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时,能够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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