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我最近和别人签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感觉对方有些情况不太对。我听说有合同抗辩权这个东西,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它有啥特征。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合同抗辩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啥特点,这样我也能在合同履行中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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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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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在合同双方互相有义务的情况下,当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一方可以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义务的请求。 合同抗辩权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抗辩权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当对方提出履行请求时,一方才可能行使抗辩权。其次,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其目的在于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权,而不是否认对方的请求权。最后,抗辩权的行使具有临时性,一旦导致抗辩权成立的事由消失,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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