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合同能够顺利履行,给债权人上一份‘保险’。 合同担保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因为有了担保,债务人知道如果不履行,就会有相应的后果。同时,也增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能性,降低了交易风险。 在我国,合同担保有多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保证人,若甲到期不还钱,乙就可以要求丙承担还款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甲向银行贷款,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如果甲还不上贷款,银行就可以依法处置房子来收回贷款。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珠宝交给乙质押,若甲不还钱,乙可以处置珠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甲将汽车交给乙修理,甲不支付修理费,乙就可以留置汽车。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甲支付给乙定金,若甲违约,定金就不能要回;若乙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总之,合同担保在合同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